4月15日,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《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十五条政策措施》,从5个方面,总计15条具体措施,减轻企业负担,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。
保市场主体稳定就业
1)加大援企稳岗力度
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用人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至0.6%政策。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给予稳岗返还,其中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%予以返还,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%最高提至90%。
2)减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
对承租省属国有房屋用于生产经营,经营暂时有困难但产品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微企业、民生领域服务性中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减免1至3个月房租。
3)加强对企业的金融支持
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创业担保贷款,财政部门给予贴息支持,推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,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将担保费率降低至1.5%,财政部门给予保费补贴。
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扩大就业
1)扩大投资创造就业
依托省重点推进项目力争创造就业岗位50万个以上。加大中央和我省以工代赈项目的争取和实施,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岗位,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不低于中央和我省以工代赈资金的15%。
2)鼓励引导企业吸纳就业
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、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给予1000元/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。支持企业招用脱贫人口、失业人员,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额标准对企业扣减有关税费。
3)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
支持和规范新经济新业态发展,保障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合法权益,组织开展免费技能培训,开展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,确定快递员最低劳动报酬标准和年度劳动报酬增长幅度。
4)购买基层服务岗位拓展就业
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力度,充实未成年人保护、社区为老服务、残疾人福利、城乡社区治理、城乡环境整治等工作力量。
创新创业带动就业
1)加强创业扶持
鼓励脱贫人口、失业人员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,按每户每年14400元的限额标准扣减有关税费。继续实施疫情期间困难中小企业免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。
2)强化创业载体建设
对重要双创基地给予机构编制政策支持。全省扶持100家省级创业孵化基地,每家给予90万元一次性补助。扶持自主创业15万人,带动就业40万人以上。
稳定重点群体就业
1)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
加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(聘)力度,特别是省属单位要积极提供空缺编制用于公开招录(聘);全省国有企业(含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)要积极挖掘潜力,扩大招工规模;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规模扩大至6000人。
2)稳定农民工就业
支持农村劳动力输出大县成立国有劳务公司。脱贫人口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地区就业的,给予不超过400元/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。选树20个省级“川字号”特色劳务品牌,对每个品牌补助20万元。
3)促进退役军人就业
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当年退役的军人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给予1000元/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。
4)兜底困难人员就业救助
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不低于30万人。对暂时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的生活困难外来务工人员、灵活就业人员,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;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、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,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。
优化就业培训和服务
1)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
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,围绕重点产业、重点项目、重点群体开展各类补贴性培训70万人次。全覆盖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。普通高校专升本和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至7万人。
2)提供精准就业服务
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、劳务经纪人组织脱贫人口到企业就业,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、参加社会保险的,按300元/人的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。
借时代东风,跟行业政策。作为一家致力于为蓝领群体解决就业需求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,祥能始终秉持“宁愿一人不招,也不欺骗一人”的信条,为农民工、脱贫劳动力、失业人口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提供就业服务,发挥光与热,带领祥能员工,不断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水平。打造服务品牌,树立行业标杆,全力以赴做到让“客户、员工、政府、社会、合伙人满意”,为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一份力量。